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代理人”系指在其授权范围之内,代表委托人行使一定的诉讼权利以及诉讼义务的许可人,他们以被代理人的身份,通过民事协议等方式,合法地、公正地与第三方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同时,这种代理人的职权行为同时也使被代理人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民事责任。所谓“被代理人”,就是授与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法律权利委托给他人,由他人代为行使,而其自身仍然保留着享有这些权利及履行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在这个过程中,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权力,即谓“代理权”。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代理人签保险合法吗
作为受托代理保险业务的专业人员,保险代理人在得到授权之后,通过签署保险合同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这无疑是一种具有法律依据的行为。视作保险公司的得力助手,他们的职责在于在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各类业务运作。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保险代理人超越其权限,或在未征得投保人认可的情况下擅自代为签署保险合同,那么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例如,若由保险代理人代为签署的保险合同上并无投保人亲笔签名,则该份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可能无法被视为有效文件。但是,若投保人已经实际支付了保险费用,即说明他已默许了代理人的代签行为。因此,对于保险代理人而言,在帮助客户签署保险合同时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坚决保障投保人的权益不受到任何损害,否则,投保人有权依法追究他们应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代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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