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离婚老公不同意怎么才能离婚
在决定离婚之际,若配偶一方不愿同意,那便需要通过友好协商来加以解决。
然而,若是某一方坚执己见,坚决要求分开生活,而另一方则舍不得这段感情,那么申请离婚的一方便需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了。离婚诉讼,是指向权威司法机构——法院提交关于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当男女其中任何一方都决定放手时,他们有权向相关部门寻求调解来解决纠纷,或者直接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诉求,首先应该先经过各种调解措施;如果在此基础上依旧无法达成谅解,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情况予以裁决。以下情形均视为感情已经无法维系:
(一)重婚或是与其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二)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成员施暴或具有虐待倾向;
(三)长久发展成性欲异常或有严重的吸毒恶习;
(四)长期处于感情不合状态,分居超过两年时间;
(五)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假如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则有权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批准当事双方离婚。若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之后,虽然夫妻双方仍旧保持着婚姻关系,但只要具备以上所述至少一项条件,那么在分居一年后,允许再行发起离婚诉讼,且该次诉讼应当被判决正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想离婚但丈夫还欠娘家钱
针对该情况,需依据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性质进行细致分析和妥善处理。具体而言:对于同时具备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或是在事后得到另一方同意等等这两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一方借助个人名义负担的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此情形之下,作为配偶的一方便负有偿还的神圣职责。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背负的债务超出了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范围,那么这种债务就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此种情形之下,其配偶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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