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媳妇有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父母
在婚姻关系中,女方并没有被强制性规定必须承担起男性父母的赡养职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而作为配偶的一方则应该主动配合赡养人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然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儿媳对男方的父母以及女婿对女方的父母也有同等的赡养职责。当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会积极倡导媳妇孝顺公婆,但并未实施强制性的义务要求。赡养义务可具体分为以下几点:
首先,子女应对父母进行赡养。当子女未尽到这份赡养责任时,陷入无力工作或是生活窘迫境地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这个赡养扶助行为主要包括在当前的经济状况及社会环境下,子女在经济方面给予父母所需的生活用品和支出,并在日常生活、精神层面、亲情关怀等多方面对父母尊重、关心、照料。
其次是在子女具备经济承受力的情况下,无论性别、婚否,在父母面临赡养需要时,都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尽力履行此项义务直到父母离世。
最后,赡养成年子女所应承担的义务不仅仅限于亲生父母与子女间,还涵盖了非亲生子女与生父母、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继子女与已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为了确保受赡养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果子女未能尽到赡养义务,丧失劳动力又或生活困顿的父母则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若执意拒绝履行此项义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次,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也是另一种赡养方式。祖孙孙子女若具备经济实力,就应对已经去世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孙子女、外孙子女需具有经济承受力,同时也必须满足祖父祖母或曾祖父外曾祖父母的子女均已过世的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规定吗
媳妇并无照料公公婆婆的法定义务。在家庭关系中,媳妇并非法定赡养当事人之一,其所负担的只是协助赡养的责任。
此外,法律亦未明确规定媳妇应对公公婆婆、女婿应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尽管法律明文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然而这一协助义务并非赡养义务本身,且该规定仅在夫妻关系持续存在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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