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卡给别人使用保险拒赔如何申请仲裁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交详细、准确的索赔申请书,倘若保险公司仍有权反对支付赔偿款或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则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保险监管部门或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均享有提供证据及辩护观点的权利,仲裁机构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不应当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及时作出核定并支付赔偿金。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核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保险监管机构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社保卡去哪里领
社会保险卡的领取方式主要包括两种途径,分别为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以及在与该机构有协作关系的银行进行领取。对于已满足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来说,他们可采取拨打指定电话向申领地点预约,或是亲赴所在街道(乡镇)的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进行申请,进而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手续。
在进行申领之时,必备的文件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申领表(若为集体户口市民,还须携带有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