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自用大巴车要办营运证吗
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需开展商业运营活动,无论是在省级范围内还是跨省进行商品的运输业务,均应按照法定要求办理《运输证》。车辆营运证作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若其未获颁发则视为违规经营。我们通常将这种未经授权的运营行为称之为“黑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二、公司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存在形态,公司与个人都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别为名为法人与自然人之民事主体。法人,即具备民事行为权能并遵从法律规定的责任义务的组织形式,其创设皆由自然人投注资本而成。相较之下,自然人则泛指具备生命特征的智慧生物,涵盖了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