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病假国庆节算病假吗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连续请假的情况,病假期间应包含公休日、国家规定的节日以及休息日等作为整体计算天数,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因病请假的员工。举例来说,假设某位员工于9月25日开出为期15天天数的病假申请,那么他在整个休假期间,应将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以及双休日计入其中进行计算。
此外,如果员工已经进入医疗期,那就意味着他们肯定已经向公司提交了病假申请。换言之,医疗期本身就是指员工在休病假的过程中所占用的时间。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医疗期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衡量的,这是一个具有固定期限的非自愿失业时间段。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休病假超过3个月能辞退吗
原则上来说,患者休病假的时段并不包含辞退员工的相关内容,因此并无具体的时长限制。然而,若在休完病假期之后,员工依然无法胜任其被指派的工作任务,那么雇主便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需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而对于该经济补偿的金额则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作出判断和衡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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