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有权利扣押员工工资吗
作为公司,享有对雇员薪酬进行扣除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您在为特定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时,我们建议您采取两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薪资利益:
首先,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这是一种简便易行的维权方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执法力度存在差异,其效果可能无法达到预期。
其次,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以期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应得的薪资报酬。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老板有几家公司,把我社保换来换去
就政策而言,频繁更换工作单位并不直接影响社会保险的正常运作;
然而,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经常更换工作单位将会对社会保险产生较大的影响。首要问题在于个人行为可能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周期的重复计算;
其次,各个用人单位在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险的比例上存在差异性,这也将对社保体系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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