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爸爸在银行贷款爸爸不在了儿子要还款吗
关于尊贵父亲离世之后所欠下的贷款事宜,有关其是否需由儿子承担,这必须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倘若您承继了父辈的遗产,那便意味着您应在所继承财产的限度之内承担还贷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遗产价值超出了实际所需偿还的贷款金额,那么继承人可选择自愿偿还超出部分,但此种情况并不在此限。反之,若您并未继承任何遗产,那么您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法律并未规定您负有清偿之责。
另外,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也将无须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负责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爸爸在外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父亲身陷欠债不偿境地,而此项负债并非家庭日常所需费用范畴,理论上将不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凭借个人名义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责任;除非债权方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项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若父亲的借款行为确实符合上述条件之一,那么这笔债务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可能因此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反之,若无此类情形发生,则这笔债务很可能仅由父亲个人负责偿还。在实践操作中,债权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索债务,例如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发出催款通知书,甚至采取更为激烈的法律措施,如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等。若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包括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债务人破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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