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支持误工费的情形有哪些
若出现以下情况,法庭将不会支持被告方对原告因误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请求:即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原告并未遭受任何实际的误工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某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侵权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与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所需的合理开支,同时还需赔偿受害者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到哪里投诉
若您发现法官未予立案,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投诉:
1.向法官所在县(区)法院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提交意见或进行检举揭发;2.信函或当面形式向该县法院归属地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请求协助调查;3.如这位法官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等不良行为,则应当向该地区同级别检察院提出申诉或投诉;4.通过书信或当面向该县法院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议并进行反映;5.在权衡后,也可直接将诉求递交到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中央纪委进行举报与控告。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监察部门按照管辖范围,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或者控告检举的违纪线索,或者有关机关、部门移送的违纪线索,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重要案件的立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备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