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了一天案件就移交检察院了怎么办
移送检察机关是在案件具备初步证据且达到了提起公诉标准之后进行的程序,这意味着该案件将进入正式的司法诉讼阶段,并有可能被法院判处相应的刑罚。而刑拘作为一种刑事侦查手段,其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以便于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和取证。在侦查过程中或侦查工作完成后,若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他们有权决定撤销此案。同样地,当案件移送至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时,若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他们也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若案件已被起诉至人民法院,经过严格的审判程序,法庭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可宣布被告人无罪或免除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拘留了还会罚款吗
若一个当事人涉及到行政拘留之责,那么其并不必然会背负上罚款的义务。罚款与拘留,这两者乃性质截然不同的行政惩处方式,并非必须同时适用。倘若该违法行径已触及犯罪界限,人民法院在判决罚金之时,行政机构如已对相关当事人施以过罚款处罚,则应将其计入相应的罚金项下进行折抵;而若行政机构尚未对当事人做出罚款决定,则不应再对此人实施罚款处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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