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在婚前欺骗女方说有房子怎么办
若男性在缔结婚姻前选择贷款购置房屋,女性有权提出将其姓名加入到房产所有权证书之中,并以双方名义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若男性在婚前已支付首付款项且未将女性姓名列入产权证书,那么在婚姻关系结束之时,人民法院有可能会裁定该不动产归属权属于登记方,而登记方则需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男方在女方要离婚的时候怀孕怎么办
在涉及离婚事宜时,如果发现有孕育子女的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首先,如果夫妻二人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则应该立即就关于子女抚养权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讨和协商,达成共识后方可继续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倘若已经正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夫妻双方需要再次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展开进一步的商讨,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由其母亲直接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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