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开几个个体工商账户收款算不算偷税
资金流入企业老板个人银行账户并不等同于偷税漏税。
然而,若此类资产直接进入经理人的私有账户,则被视为对公司财产的非法侵吞。所谓“偷税”乃是指纳税人蓄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财物逃避缴纳义务的严重违法行为;而“漏税”则源自于纳税人对于税务法规定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知识的匮乏,或因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疏忽大意所致,例如错误使用税率、未申报应缴税项、未正确统计应纳税量、误计算销售额及经营利润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老板开除员工有赔偿吗
在此过程中,需要考虑导致劳动者被解雇的具体原因。针对以下情况做出简要分析:首先,若由于公司主动行使辞退权导致劳动者失业,并且此举属于过失性辞退范畴,那么劳动者无需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
其次,倘若企业因非法解雇行为导致劳动者财务状况面临重大损失,此时企业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以现金或同等价值的实物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劳动者;最后,若是由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问题,企业需按照劳动者在企业内部的服务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期便向其支付相应月数的工资水平的经济补偿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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