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车对方保险不赔咋办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需对方负有责任且对方未曾投保的情况下,应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在有的情况下,责任方可能会拒绝赔偿,在这种情形下,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就此,向法院提起对保险公司的诉讼流程可作如下简述:
首先,原告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其次,人民法院接纳上述原告所提交之文件及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紧接着,人民法院在经过审慎考虑后,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并正式立案;
然后,自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同时告知被告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辩;此后,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
最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人民法院或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事故车要怎么定损
在操作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事故车辆受损情况时,其处理步骤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及时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报案。
其次,在向理赔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如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以及保险单证等资料后,他们便会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以制定相应的定损方案。接着,车主应签署有关索赔单证的核验和审查,同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这两项手续中,需要双方进行必须的签字确认程序。随后,车主需到达理赔服务点下属的驻场定损点,对车辆受损害的项目进行细致的检查核实,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经过以上步骤完成后,理赔人员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任务委托单,明确维修所需的项目和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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