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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保险拒赔的理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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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1 · 1506人看过
导读:暴雨天气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如下:人为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赔偿;明知路面积水严重仍冒险涉水,或明知水深仍强行通过,保险公司亦不赔偿。判断依据为驾驶员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非此两种情况,应获理赔。
车保险拒赔的理由有哪些

一、车保险拒赔的理由有哪些

通常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将被保险公司视为拒赔理由,反之则应获得理赔。在因暴雨天气所致的车辆受损情况中,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偿的情况包括如下两类:

一是由于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针对此类由人为操作造成的发动机进水所引发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不予承担赔偿责任,而法院同样会据此判定保险公司免予赔偿;

二是在已知路面积水严重的情况下依旧冒险涉水行驶,或者明知或怀疑水深却依然试图驾车通过,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发动机出现故障,保险公司亦不会进行赔偿。法官在判断是否应当对发动机损失进行赔偿时,其主要依据在于驾驶员是否对该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车保险有哪些

汽车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通强制保险;

2.车辆本身损失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防盗装置损失保险;

5.玻璃无其他外力因素独自破碎险种;

6.自然原因引发的车辆燃烧损失险种;

7.应对突发情况引发的车辆涉水责任险种;

8.针对车辆表面轻微擦痕的投保责任险种;

9.对驾乘人员提供保障的责任险种;

10.乘客险;

11.单一轮胎因意外导致损坏需要修理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2.玻璃被外力因素损坏时需要修复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3.面临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时的理赔责任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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