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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干股认定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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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1 · 1832人看过
导读:"干股"常见于贪污犯罪中,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未支付资金即持有公众公司上市股票。其认定标准有三:一是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带来利益;二是从他人处获得此类股票,无需实际投资;三是与供股方存在金钱交易。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必须依法严惩。
受贿罪干股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受贿罪干股认定条件有哪些

贪污犯罪体系中,时常提及的"干股"指的是,公职人员运用其职权之便,通过为他人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利润,从而直接成为未支付任何资金便可持有之公众公司上市股票。这其中,"干股"的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是公职人员凭借其职务之便为他人带来利益;

其次,公职人员需要从他人手中取得此类股票,而且这种股票的获得并不要求实质性的投资;

最后,公职人员与供给股票的对方之间需存在金钱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受贿罪司法解释,倘若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均将被判定触犯该项罪行。当涉及到个人职务待遇时,其违反相关规定并实施不当行为也将视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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