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非法占有目的有哪些
在贪污受贿罪中,被认定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是为了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利益,意图将受贿所得的财产据为己有;
其二是为了特定关系人的利益,试图将受贿财物据为己有;
其三则是意图将受贿财物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进行挥霍浪费。这种目的充分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即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却仍然坚持实施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受贿罪司法解释,倘若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均将被判定触犯该项罪行。当涉及到个人职务待遇时,其违反相关规定并实施不当行为也将视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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