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没拍照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对其进行赔偿之时,投保人有权采取以下几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协商解决是投保人可以选择的一种方式,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友好磋商,以期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合理赔偿方案;
其次,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决定存在不公或不当之处,还可考虑申请仲裁这种更为正式的方式,即通过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待裁决生效后,仲裁结果具备强制执行力;
最后,若以上二者皆无法妥善解决相关争议,投保人便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裁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警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假如您遭受了交通事故,并且交警迟迟未对此次事件进行妥善处理,您实际上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反馈。按照现行的交通法规,负责处理此类事故的交警理应于事故发生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倘若这个过程中涉及到检验和鉴定的环节,他们也应该在鉴定结果公布五天以后,及时地履行职责,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相关人员始终没有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你就有权将其提交给上一级公安机关来解决。对于那些不愿意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若他们的行为属于违反规定程序而拒绝出具,那么,您便有权利向所在公安局的法制与督查部门进行投诉,以促使那位警察履行其不尽责的行为。
根据既定的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正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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