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被撞报保险不理赔会有记录吗
若您的汽车不幸遭受撞击,并确认责任方为对方,但您仍然可以查询到该次事故的出险记录。可能您认为这次事故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采用的也是对方保险进行理赔,因此在您看来自己这一侧应该无法出现车辆的出险记录,然而实际上,由于需要对您的车辆进行维修工作,而维修过程中所使用的保险赔偿款项,必然会导致出险记录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车被撞有车损赔偿吗
当然有的,根据我们国家[相应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除了车辆本身之外的财产损害,那么责任主体应当负责对受损财产进行赔偿。若肇事车辆购买过相关车保,则可在赔偿上限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对于超过理赔额度的过量赔付部分,仍需由责任人自身承担。此外,关于具体赔偿费用的核定金额,既可以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也能够选择委托三方公正权威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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