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人了车保险赔不赔钱
驾驶车辆造成他人损害时,保险公司并不一定全额理赔。具体的理赔方案会依据以下几个主要因素来进行评估:
1.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将会依照公安机关所确认的机动车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理赔。若机动车在事故中承担有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便会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相应的理赔。
2.保险类别:若车主仅投保了强制性保险(即交强险),则保险公司仅能为医疗费用支付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而其他诸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费用的总和,最高可获赔11万元。
然而,若车主同时购买了商业保险,例如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及车损险等,那么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保险公司将使用商业险进行理赔,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额度。
3.无责情况:若车主在事故中无任何责任,保险公司将在无责任限额内进行理赔。
4.违法驾驶行为:若车主因违法驾驶行为引发事故,保险公司可能只会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
5.二次治疗费用:若伤者在出院之后仍需接受二次治疗,只要保险额度尚未超出,保险公司将继续负责赔偿二次手术所需的相关费用。
6.理赔处理流程: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与资料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核实与核定,并将最终结果告知被保险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撞人了我全责要给对方垫付医药费吗
倘若撞到他人事故中,被判定为全责方,您并无义务为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理当由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对伤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先行垫付。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有责任且必须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给予垫付救治费用。关于超出该责任范围的部分,则可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垫付,待垫付款项完成后,此基金将具有向事故责任方追讨补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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