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交通复议结果不服怎么办
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表示不满,您有权提出非议,但是否能够进行行政复议,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然而,如果可以申请复审,那么复审则仅能被提出一次,无法屡次要求复审。在复审结果仍然无法让您满意的情况下,您仍可提出监督申请或申诉请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对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服怎么办
对于已经确认的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结果当事人仍旧感到不满意的情况下,他们并不能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我们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提供的参考,以明确提出起诉的一些基本前提:
首先,原告应当是与该案件存在着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公司或者组织;
其次,须有明确的被指控对象(即被告);
另外,起诉者需要有具体且清晰的诉讼要求以及客观存在的有力证据支持;
最后,这些事项必须归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处理权限范围之内并且符合其专属司法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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