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信息罪具体内容是什么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简称“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这是个刑法中的罪名,描述了在他人不知情或不同意下,进行侵入、获取并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所储存、处理和传输的数据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关于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的立案准则,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设定。根据这些规定,任何在未经相关授权情况下,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所存放或处理及传输的各项数据与应用程序实施删除、修订、甚至增补这类行为者,一旦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就应该立即上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一旦违法者被判定罪犯身份,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惩罚;而如果其所引发的后果极其严重,则将会受到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简称为“数据窃取”罪行,乃中国刑法明确禁止之一犯罪类型。此犯罪手段涉及在未征得任何合法许可或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侵入他方计算机系统,并对其中存储的数据进行窃取与操纵掌控。此类行为均属非法,情节严重者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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