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和手续
在办理房产继承事宜时,所需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遗产分配申请书;
2.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原来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4.过世者的死亡证明;
5.关于遗产分配的合法证明文件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6.市房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平面图纸以及地籍图等相关信息;
7.房屋评估报告表等相关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办理房产继承要多久
办理房产继承所需的时间大致在十五至三十天之间,然而实际情况因案而异。如需进行房产继承登记,敬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凭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以及继承公证文书与房屋测绘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并接受审核。根据流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在接收到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的审批及产权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办理房地产产权继承业务时,需要递交以下申请文件:遗产分配申明书、各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副本、原有的房地产权证、逝者的死亡证明、关于遗产分配的公正声明和公证书、房屋经过实地测量的勘丈表以及相应的地籍地图等详细的测绘信息、以及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等多项资料。所有送审的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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