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答复书期限是多久
要明确地意识到,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一般规定为自您得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对您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那一刻算起的60日之内。那么,如果您符合这一规定并且有相应的法律诉求,请您务必在这60日期限内提出您的行政复议申请。接下来将详细解释一下如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您需要向当地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您的行政复议书面申请。而这些行政复议机构接收您的复议申请后,他们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您的申请。一旦被接受,从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开始,就视为该复议申请已被正式受理。
然而,也要理解和尊重现实情况,有时候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理的原因,您可能无法及时按照法定时间提出申请。当出现此类情况时,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的申请期限将会从发生这种阻碍的那一刻开始继续往后计算。
总而言之,为了确保您能够充分行使您的法律权利,强烈建议您在得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的60日内,尽快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您的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答复期限10天是工作日吗
需要明确指出并非行政复议答复期限为10日指的自然日。诚如《行政复议法》中明确规制,被申请人应当在接获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复。
然而需明白,此处提到的期限乃以自然日为准,非工作日所涵盖之期间。若在上述10日期限之内的最后一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可视情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首个工作日交付。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第八十八条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本法没有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三日”、“五日”、“七日”、“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行政复议申请须在当事人知悉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并向所在地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形式进行提告。倘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按期履行上述程序,则该期限可以从阻碍事件发生的那一刻起重新开始计算。因此,请您务必尽早行使法律赋予您的权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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