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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迫离职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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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4 · 2004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劳动者被迫离职,且任职超过一年,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迫离职有补偿吗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迫离职有补偿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立法,若用人单位在从用工之日起到满一年时仍未能与劳动者缔结书面性的劳动合同,人们将视作该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针对这一情况,根据我们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在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若因用人单位原因而被迫离职的情况发生,那么只要劳动者任职时间超过一年,就有权要求公司给予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裁员可以申请赔偿

确实如此。当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永久性雇佣合同时,若其无法接受任何理由被解雇,这便是未经合法程序的解聘行为,此时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倍的经济赔偿金。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依照被解雇员工在该单位服务的时间长度,以每满一年计付一个月工资额度为基础,向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而对于超过六个月但仍不足整一年时段的员工而言,则应等同于一年的时长计发经济补偿;至于不足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工资作为标准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一年内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将被视为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了不定期劳动关系的协议。另外,如果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被迫离开工作岗位,并且其在该单位的服务年限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要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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