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不想跟对方共同财产怎么办?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进行的任何贷款购房行为,无论是房产证上仅填写一方姓名抑或双方姓名均有,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范畴。
2、在此情况之下,可尝试与丈夫进行深入商议,将新购置的房屋的所有权归于个人所有,并且务必进行合法有效的房产公证手续。
3、另外,若有充分资金能力,也不妨考虑将买房所需的贷款金额交给自己的父母,以此方式通过他们名义进行购房活动,潜在完成之后,即可将该房产的所有权赠予至本人名下。
4、关于婚后父母对于其子女进行的不动产投资行为,如果该部分资产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了权属登记,且最终落入子女之名,那么便可以认定此项投资物品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5、如此操作,便能够顺利地拥有现在所居住的房产了。
《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贷款买的房,可以约定财产情况吗
第一款,在结婚之前购置房屋并将其所有权名列一方,此为个人财产,配偶不得对此进行分割。
第二款,在结婚前购买房屋或在婚前或婚后增加配偶姓名至产权上,即视为夫妇双方共有之财产。
第三款,在婚後购置的房屋,即便仅有其中一人之姓名被记载于产权证之上,亦应视作是夫妇双方共有的财富。
第四款,无论是在婚前或是婚后购置房产,若涉及到夫妇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房产升值等事宜,则夫妇双方应对共同支付的部分以及财产增值部分进行平等分配。夫妇双方可在婚姻持续期内就如何支配获得的财产及个人财产达成协议,约定婚后收入和婚前财产的归属情况。此种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购置房屋时若需使用贷款方式购买,则在婚后为确保个人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建议经由双方协商后,将该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名下,同时应积极进行相关房产公证实务。此外,如有条件允许,您也可以考虑以父母之名购置房产,随后再将其交付于己方名下。婚后若父母通过合法程序将不动产投入子女名下,这也会被视为子女的个人民事财产。若能实施以上提及的各项措施,便能够确保顺利地拥有并享用住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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