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本篇文章将详述股权变更所需所需的各项资料及流程:
首先是《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的提交;
其次,是经过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接下来是由全体股东签字和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随之而来的是准备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备检查使用;紧接着是提供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稿;
最后,当然不能忘了股权转让协议的原始文件,该文件必须清楚地注明股权由哪位股东转让给了谁,同时还需包括股权以及债权债务的整体转移情况,并且转让人和被转让人都需在文件上亲笔签字确认。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股权变更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怎么办
依照协议书中所明确约定之事项,可依法追究另一方当事人之违约责任,只要股权转让协议具备合法有效性,通常情况下均需严格遵循约定内容予以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民事主体间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效力,因此即便对方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亦无法径直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文将详细阐述股权变更过程中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完整的程序步骤:首先是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这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步;其次,为保证决策的有效性,还需有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接下来,务必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文件;此外,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最后,为了明确股权转让的具体细节以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情况,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也必须在文件中注明,并且要由双方亲自签名确认,以确保整个手续的合法性与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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