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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未约定利率只还本金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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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6 · 2036人看过
导读:确实,如果借据没有明确约定利息,被告有权反驳原告对利息的主张。未载明利息的民间借贷通常被视为无偿借贷。根据现行法例,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条未约定利率只还本金行吗

一、借条未约定利率只还本金行吗

确实如此。

然而,倘若借据并未对借款利息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当原告试图主张利息权益时,作为被告方有权对此予以反驳。对于未载明利息的民间借贷行为,通常将其视作无偿借贷。

根据现行法例,个人与个人间所达成的借款合同若对利息支付未做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应被理解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借条未约定违约金可主张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以及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当借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合同义务上出现违约行为或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责任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此规则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事项,然而借款人却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欠款,那么作为出借人,便可根据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来主张赔偿权益。损失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含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额外收益,但是这个赔偿总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该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潜在损失。因此,即便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出借人依然有权利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诚然,倘若借款协议中尚未明确规定利息事项,被告有权针对原告所提出的利息诉求进行抗辩。在未经明确载明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往往会被理解为无偿性质的交易行为。依照现行法律规章制度,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未对利息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则应当理解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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