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教师丧葬费是多少
在我所了解的信息中,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抑或是已经离开工作岗位的离退休职工,不论是因为公务原因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死亡,他们的丧葬费用都将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四倍来计算。
至于遗属的生活补贴标准,则是根据遗属的实际情况,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确定。
具体来说:
(1)对于我市2011年因公务原因而不幸去世的离休干部,其遗属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98元;
(2)对于非公务原因而离世的退休干部,其遗属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99元;
(3)所有符合条件并享受遗属生活补贴的家庭,还会额外发放每人每月35元的煤炭补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已经加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如果是由于疾病原因过世的,他们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然按照当地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退休教师丧葬费多久能发下来
在员工逝世后之次月进行申报与发放。当时任职于该单位的员工需填写《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并同时提供相关的死亡证书、火化证明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申请表》,以及关于死亡者详细资料的副本文件,提交至相应的县城组织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规范化流程,采用联合办公集中审批制度,每月底由当地财政局组织协调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以及驻单位纪检组等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审批各个单位递交的审批表,最后完成拨款手续的办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无论身处何处,包括各类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以及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职工,他们的丧葬费用皆按照所处地区的上一个自然年度内全职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四倍来进行计算。对于其他相关家属的生活补贴,则需要依照逝者生前所在单位的性质及其家属的具体状况,经过严格的评估与考量后,方能以一定的比例予以确定。例如,对于已故离休干部的家属,其每月可获得的补贴金额为698元;而那些并非由于公务原因离世的退休干部亲属,每个月则可以享受499元的补贴,同时还会额外发放每位家庭成员每月35元的煤炭补贴。若属于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那么在因疾病不幸离世的情况下,其家属将有资格享有一次性的抚恤待遇,具体标准需按照该地现行贯彻的政策法规来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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