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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办理房产证写俩个人名子,算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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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7 · 1405人看过
导读:婚后购置二手商品房,若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位购房者姓名,则此房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登记薄是确定不动产物权归属及内容的最终依据。双方共同出资或达成共识后,可将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登记为双方,使之成为共同所有财产。此举明确了房产归属,保障了双方权益,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婚后办理房产证写俩个人名子,算共有吗

一、婚后办理房产证写俩个人名子,算共有吗

在婚后购置二手商品房时,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位购房者的姓名,则视为这是一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不动产登记薄是对于不动产物权归属及内容的最权威依据。当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屋或达成共识后,可将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登记为双方,从而使该房产成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婚后办理房产证的祖宅属于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仅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才能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众所周知,房地产交易涉及诸多环节,包括但不仅限于签订合约、支付购房款项、房屋交付使用、办理相关法定证书以确认所有权等多个步骤。倘若这一系列流程恰好与缔结结婚登记发生同步或交叉,此时关于该房产的所有权划分及界定便需要依据购屋出资比例产权登记情况以及结婚的具体时间节点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而并非单纯地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并获取房产证的房屋一律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时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婚后购买二手商品房时,如果房产证上载明了两位购房者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将会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不动产登记簿作为不动产物权归属以及其具体内容的最终权威性证据。当夫妻双方有共同投资的意愿或者达成共识之后,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各自的所有权,从而使该房屋成为共有人的财产。这个做法清晰地界定了房地产的所属关系,有效地保护了夫妻双方的权益,同时也为夫妻共有财产的确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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