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所承担之主要职责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制定、编辑、修改本单位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程序和执行方案,同时还应针对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协助或主导开展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以及培训课程,并且要实事求是地真实记录每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的具体内容和效果;
第三,监督并强制推动落实本单位对各类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积极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等各项重要安全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人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如下:
首先,企业负责人为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各部门及项目的经理也属于此范畴之内;
再次,安全主管以及安全主任同样受其约束;
最后,安检员亦属其中。其中,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肩负着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首责,就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承担起全面的责任。而其他的负责人则需对各自的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在此方面,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拥有以下重要职责:首先是负责建立、编制与修订各类健全且严谨的安全生产规定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其次,我们会积极协助或主导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教育以及培训活动,同时详细记录每项培训的具体内容及其实际效果;此外,我们还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以确保其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最后,我们将组织或直接参与各类应急救援演练等安全保障工作,以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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