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子出了事故保险赔不赔
当汽车遭受事故时,理赔与否往往取决于事故的详细经过及其对应保单的条款规定。若该起事故源于车辆自身的缺陷或者驾驶员的故意作为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依据相关法规予以拒赔。但是,假设这类事故系由第三者过失或者突发状况所引发,并且符合本保险项下的保障范围,那么保险公司应依法依规按照保单约定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二、车子出了事故自己车上的人受伤了怎么办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时,若车上乘客遭受伤害,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停下,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迅速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相关状况。若为救护伤员而须移动事故现场的话,必须规范标明其相应位置。乘车者、过往汽车司机以及路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该协助提供必要帮助。在涉及到交通事故中的伤员治疗赔偿问题上,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尤其是第三点极为关键:
首先,对于双方事故当中,若对方负全部责任且我方无过错情形之下,我方车上乘客因此次事故受伤,相关医疗费用与后续赔偿款项(如误工工资、护工工资、饮食费、营养补助金、伤残赔偿金等等)均由对方驾驶员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其次,当两方均需承担责任的事故过程中,我方车上乘客因事故受到伤害,导致的1.8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医疗费用可由对方负责承担;超过此数额的部分,应依据事故责任具体比例来分担。
至于后期赔偿的费用,18万元内主要由对方机动车所拥有的强制性保险负责承担;超出部分再次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来作出划分,此时便需要启动您自己的车辆商业保险的车上人员保险以及驾乘意外保险。
再次,在双方事故中,如果对方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我方全责的情况下,我方车上乘客因为这次事故受伤,根据规定,对方在无辜的情况下,即便在没有责任的前提下,仍然要承担起医疗费用中1800元的责任,而且1.8万元之后的后端赔偿(如误工工资、护理工资、饮食费、营养补助金、伤残赔偿金等等)也必须由对方来承担,至于超出部分,则须由我方驾驶的车辆的车上人员保险及驾乘意外保险来做出赔偿!
最后,如果属于单方事故,我方驾驶的车辆上的人员因此而受伤,只要购买了相应的车辆上的人员保险,以及驾乘意外保险,那么所有保险公司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车上人员保险可为住院期间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以及护工费用等提供赔偿;但驾乘意外保险仅能为医疗费用及残疾程度的赔偿做出相应补偿。若未购买上述两种保险,车主则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交通事故的理赔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以及所投保的保单条款予以判定。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车辆本身存在缺陷或者驾驶员蓄意为之,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的疏忽或者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引发,并且符合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障范围,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保单中的相关约定履行赔偿义务。我们致力于确保事故处理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理,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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