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吗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公权力机构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了防止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妨碍正常的诉讼程序运作,保障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畅有序地进行,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向司法机关缴纳保证金,同时必须提交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刻意逃避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做到随时听从传唤并积极配合调查。通常而言,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是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同样可以考虑对她们实施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什么情况可以免于刑事拘留
在无法满足刑事拘留标准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获得无罪释放或免于拘留的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法院对一个涉嫌犯罪行为作出定罪判定后,依据犯罪情节轻微程度而作出的一种刑罚裁量结果。这是法院在认定被告人已构成犯罪事实基础上,以“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作为概括性的选法理由和法条适用依据的具体体现。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涉及公权力机构对刑事事件进行审理之时,通常会采用取保候审这种制度措施。这项举措要求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向执法部门提供可靠适当的担保物或保证金以作为保证,确保他们不会逃避警方后续的侦查工作、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以及法庭的审判程序。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也需要随时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任何形式的调查活动。至于适用范围方面,此类制度主要针对那些有望获得较为轻微判决结果甚至于不会产生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犯罪嫌疑人群体。此外,对于身体状况不佳、无法独自料理日常起居、面临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来说,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保障其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