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属于什么罪

刑事拘留属于什么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8 · 1729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是强制手段,非特定罪名。用于调查犯罪嫌疑人,限制其行动自由,防止逃避司法审查或销毁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可在法律允许下对现行犯或严重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
刑事拘留属于什么罪

一、刑事拘留属于什么罪

刑事拘留乃是指强制性的处理方式,而非特定罪行类型之范畴。此项措施在调查案件过程中采用,主要针对涉及犯罪行为嫌疑人的情况,以对其实施暂时性人员行动自由方面的约束,从而防止嫌疑人逃避司法审查,或者试图销毁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罪者或者涉嫌严重罪行的人员,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实行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属于什么前科后科

在法律规定中,凡尚未判处刑事处罚者,均不视为前科罪犯。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仅仅只是一种暂时性的阶段,无法等同于犯罪记录或者所谓的“前科”。只有经过了司法程序,并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之后,才能被认定为前科。

然而,若在刑事拘留期间发现行为人并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在起诉后被判定无罪,那么其将不会留下任何前科纪录。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确实构成犯罪,且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那么他将会被记入前科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措施,并不局限于某一特殊的罪名之上。它主要是为了针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在必要时限制他们的人身活动自由,以确保他们不会逃脱司法审查或者破坏相关证据。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

网站地图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 387次阅读
  • 在通常情况下,若有人被刑事拘留达45日之久,则这很可能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针对该名涉案人员采取了强制性的侦查措施,即所谓的刑事拘留制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时间为37天。然而,如遇特殊情形,经过严格审批流程,这一期限可被依法适当延长。因此,在45天这样的特殊时长中,有可能涉及到了多次的延期审批。
    2024-09-06 1191次阅读
  • 2024.09.24 1465次阅读
  • 333次阅读
  • 拘留期限定为三天,是刑事强制手段之一,由公安或检察院等主管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时,针对紧急情况采取。此措施旨在防止嫌疑人逃跑、串供或毁灭证据,是对涉嫌犯罪人员的临时自由限制。这种强制手段可能后续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逮捕等其他形式。
    2024-09-03 1049次阅读
  • 2024.07.01 1474次阅读
  • 1203次阅读
  • 刑拘三日乃属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拘留。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对于自身直接受理处理的每一起案件的具体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此举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
    2024-08-15 1117次阅读
  • 2024.09.27 1917次阅读
  • 447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