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车有哪些
关于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所列的责任免除事项,敬请广大车主朋友们重点关注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被保险车辆在经过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后,倘若被保险人或受让方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告知,且由于上述行为导致被保险车辆的风险程度显著提高而引发的损失及其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若被保险车辆存在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情形,尽管此举并非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但由此产生的损失及其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亦不会负责赔偿,然而在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对理赔金额进行适度的扣除处理,具体比例为10%;
第三,对于由人为直接供油、高温烘烤或自燃、不明原因火灾等因素引发的损失及其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车主已为被保险车辆购买了自燃损失险,则在自燃事件中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时,消费者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敬告各位车主朋友:若在进行车辆转让或改装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可能会因此而引发诸多潜在风险。例如,未经规定进行加装或拆卸可能导致设备故障率提高;贸然改变车辆原有配置也将使得车辆行驶稳定性降低。更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因为不当的装卸方式或忽视了车辆安全装载的规定而导致损失,那么,根据保险合同中所确立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事故进行赔偿。然而,如果您已经为爱车投保了自燃损失险,那么在发生自燃事件时,您将会得到相应的理赔。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车主及时获取与此相关的保险条款知识,并严格按照其中所规限的条件行事,以维护好自己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