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不能会见当事人怎么办
若面临诸如疫情隔离、紧急状态等特殊情势时,倘若律师无法亲身接触到当事人,则可采取电话会议、线上交谈等远程通讯模式推进交流环节。这一举措在现有的法律体制内是完全合法并被认可赞同的,其主旨在于充分维护律师的职业尊严与当事人应得到的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律师不能会见了吗
律师享有会见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辩护律师有权与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面对面会面以及通信联系。
此外,其他辩护人如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具备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及沟通的权限。在情况允许下,辩护律师可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请求会见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看守所应及时为其安排会见事宜,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在面对无法直接会面当事人所引发的困难状况时,执业律师可以考虑运用远程通讯工具如电话会议或在线交谈进行沟通协商。此类解决方案在法律制度框架内是被合法承认并得到广泛认可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律师的职业尊严,确保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保证法律服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即便在面临特殊环境条件时,亦能达成有效的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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