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在劳动者与雇主尚未履行完毕的劳动合约期限内,如有辞职之需,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过,如果劳动者与雇主曾经签署过关于竞业禁止或者服务期方面的协议,那么劳动者违背了这些约定的,就必须依照协议中的规定向雇主全额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合同未规定工资怎么办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若未能精确地注明薪资待遇内容,则身为员工应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修正的意见并期望能够在双方共同努力之下,重新拟定及签署劳动合约。根据规定,约定工资乃是与合规订立劳动合同所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如果由于薪资不明而导致争议的发生,应以"同工同酬"为基本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在未到期之时离职所需承担违约金之事项,当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的劳动合约期限之中,若是存在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势,基于公允考虑,原则上讲是不应该要承担任何相关的违约责任。然而,倘若已经签订了竞业禁止或者服务期协议等涉及特定义务和责任的约定条款,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若出现合同违约行为则必须按照协议中的具体规定来承担相应的金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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