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犯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理
律师在履行公民义务时,若触犯了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应接受与其他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定法律惩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根据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条款作出判罚决定,处罚内容有可能涉及到拘役以及罚金等多方面。
同时,作为职业法律人员的律师也有可能遭受行业内部的纪律处罚,这些事务将直接对其从业资格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律师犯妨害证供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如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为协助当事人隐藏、捏造证据,或对证人进行恐吓、引诱其扭曲事实提供虚假证词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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