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离职后集体户口怎么办
针对当事人户口问题的解决方案可参照以下几种途径(其中涵盖但不仅限以上方式):
1.亲属迁移:在当事人符合其父,母,妻或子女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往相应地点进行挂靠;
2.房产落户:在考虑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通过购买符合入户条件的房产,从而实现户口的迁入并完成在此地的挂靠事宜;
3.当事人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与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提前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进行咨询,若当地设置了“公共户籍”,便可根据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申请办理户口迁入该处并予以挂靠(请遵循实际回应及相关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二、北京离婚有冷静期吗现在
据了解,在北京市离婚程序中设置了冷静期,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此项规定仅适用于协议离婚阶段。现阶段,离婚冷静期已被强制实施。比较具体的情况是,当双方当事人提交离婚申请表之后的三十天内,如若任一方改变主意或者表示后悔,便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撤回离婚申请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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