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欠2年滞纳金多少
只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数缴纳滞纳金即可完成补缴手续。一般来说,在补交过程中会涉及到滞纳金的收取问题,具体的比例为千分之二每天进行计算。
至于应缴纳的金额,则需要参照当地区域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来进行计算,并且由于每年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所缴纳的费用也不尽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社保欠费是怎么回事
首先,请允许我阐述第一个可能性:即单位在未能成功缴费方面可能遇到的困难。通常情况下,这主要源于缴费系统技术层面的问题,尽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缴费操作,但实质上并未实现真正的缴费成功。
其次,网络信息传输延误现象也是导致居民在申报社保后无法及时看到确认缴费记录的原因所在。这种情况相当常见,与为手机账户充值类似,由于网络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延时效应,实际的资金转账往往会有所滞后。
再者,即使单位已成功进行了缴费,但鉴于社保部门可能仍需进行后续的分账处理,这样就可能造成欠费显示的现象。
至于社保欠费显示问题,除了系统未及时更新外,也可能是因为单位在上个月的15日前就已经完成了社会保险的支付工作,然而根据当下的查询系统,我们只能查看次月的缴费纪录,即一般在上月的10号之后才能获得准确的结果。因此,倘若确实出现了社保虽已完成缴费,但依然呈现欠费状态的情况,建议您稍作等待,待次月10号之后再次通过社保系统来获取精确的付款信息。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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