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怎么确认嫌疑人
在认定侵占犯罪行为人方面,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判断:
首先,行为人是否存在接受他人委托并负有妥善保管其财产之义务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将所持有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不当行为;
再次,所涉金额是否已经达到了刑法规定的“较大”标准,以及行为人是否对归还或交付该财物持有异议并拒绝执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若行为人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并且涉及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数额,同时又坚决予以拒绝归还或者交付出资的话,则可能被判定犯下侵占罪行。倘若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行为人将承担更为严苛的刑事制裁。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侵占罪属于必须由受害者提出控诉后方可启动司法程序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怎么定性
关于侵占罪的判断标准如下:
首先,本罪的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或单位;
其次,犯罪者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出于真实而明确的故意,并且其行为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务;
第三,该罪行所针对的具体对象是他人所有的财产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表现为将他人委托给自己管理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给受害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根基在于行为人是否在接受他人托付保管财物之际,实施了违背合法权益之实,将其非法占为己有的违法行为,并导致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同时在被要求返还时,行为人拒绝履行这一法定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相关规定,凡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者即构成侵占罪,情节严重者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惩处。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罪行需要由受害方提起诉讼,从而启动司法程序方可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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