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如何确定
在任何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改造的拆建过程之中,停产停业期限的确立无疑都是至关紧要的环节之一。依照惯例,对于那些选择接受货币补偿方式的企业或个人而言,停产停业的期限一般会被定为六个月;而对于那些选择产权调换模式的受影响者们,其停工停产的时间则应计算从他们实际发生搬迁行为的日期开始,直到关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的书面通知到达为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厂停工停产一年多不宣布倒闭员工该如何做工厂停工停产一年多不宣布倒闭,员工可以投诉,具体如下:1、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解决;2、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解决;3、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或者参与破产分配。倒闭工厂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规定的清偿程序,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员工的安置费用,应该从破产工厂依法取得的费用中拨付,不得有少补偿或不补偿的情况。
二、停产停业补偿怎么计算
对于停止生产及业务运营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方式,主要可划分为以下三类:
首先是通过评估被征收房产的整体价值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其次可以依照房产的总面积进行核算;
最后则依据经营收益、净利润等多种量化指标进行确定。市、县两级的人民政府诚邀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希望能够制定出周全的补贴与奖励政策,为我们的邻居们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激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进行城市规划以及基础设施重建工程的过程中,准确评估并确立停产停业的具体时长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在这方面,我们制定了一套标准的政策,即对于选择以货币形式获得补偿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他们需要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的时间长度为六个月;然而,如果受影响的居民选择以产权置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他们的停工停产期将从实际的搬迁行动开始计算,直到他们收到有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的正式书面通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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