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抵押信息登记要多久
享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权利的个人,对于其购买、构筑、重建、重大修复自有住所的需求,可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征询公积金贷款的请求。公积金监管部门需从接收到申请之日算起,在短短的15天内,对是否批准贷款或拒绝贷款做出决断,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申请人手中。若获批准,则由受托银行负责具体的贷款手续办理事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须前来咨询
为了获得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首先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贷款信息以及咨询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需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以及相关评估事宜
1.借款申请人必须携带必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亲自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初步审核。
2.如有必要,为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其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相关程序要求,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明确告知借款申请人之后应如何办理后续事务。
4.若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staff会为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是其委托人可以据此申领抵押物评估服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根据现行法规,具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资格的人士,如有购置、修缮、重建以及重大房屋装修等自住房产需求时,均有权向所属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提交对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咨询申请。对于这些申请,公积金监管部门有责任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对是否批准贷款或者拒绝贷款作出明确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后续的贷款手续将由指定的受托银行负责处理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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