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无事故怎么处理
在关于危险驾驶行为且未引发任何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法律规定了两种惩罚措施:即刑事责任和行政制裁。违法者可能将面临人身自由上的禁锢(拘役)、财产上的损失(罚款)甚至是终身不能再从事驾驶工作(吊销驾驶证)等严厉后果。而具体刑罚的程度,则需根据案件性质及情节的严重性来由法院进行裁量,一般情况下,刑期不会超过六个月。除此之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亦有权对违法者施加相应的行政惩处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关于危险驾驶行为但并未导致任何实际事故发生的调查与处理程序之中,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两种强制性的惩罚措施:分别是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人,均有可能承受诸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拘役)、个人财务上遭受损失(罚款)乃至永久无法再次参与驾驶职业活动(吊销驾驶证)等严重后果。然而,具体的刑罚力度,则需要依据案件的性质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由法院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通常来说,刑期的上限为六个月。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拥有权力对违法者实施相应的行政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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