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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合同08年以前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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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6 · 1407人看过
导读:合同在体现各方真实意愿、合法有效,相对方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禁令,并尊重公序良俗前提下,即使无明确有效期,也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确定时效。特殊情况则需遵循法律规定。
无固定期合同08年以前是否合法

一、无固定期合同08年以前是否合法

在无明确规定有效期的情况下,若合同体现了各方当事人真实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意愿,且合同相对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也未触犯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份合同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效期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以确定合同效力的持续时间。此外,如法律对此类合同效力期限另有特殊规定,则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无固定期合同主动辞职补偿金

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如属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通常并不需要提供经济补偿金

然而,仍有以下三种特定情形会导致雇员有权追索补偿金:

首先,若公司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途径,强行要求员工从事超出原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甚至危及其人身安全,那么,雇员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向企业寻求经济补偿;

其次,如公司采用欺骗、哄骗等手段迫使员工被动更改劳动合同内容,使得员工被迫离职,雇员亦有权主张相关补偿;

最后,当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与管理方式违反法律法规,且存在过度剥削压榨员工利益的条款时,雇员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提前通知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鉴于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挚且具有法人资格,协议的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且未违反任何禁止性条款,并遵守了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即便协议中没有具体约定生效期限,其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为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共同达成补充协议,对协议时效给予明确界定。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仍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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