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签合同员工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针对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如何捍卫自身权益,建议采取如下措施:首先,通过提供证据来证实您与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其次,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催促其尽快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如未能及时签订,将面临依法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最后,如果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可以要赔偿么
如若尚未签署书面劳务合同,抑或社会保险尚未购买,那么自劳动者开始正式工作之日算起,在未达一个月的期限内,雇佣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只需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向员工支付其应得薪资便可;
然而,如果该情况持续至一个月以后,则本公司将必须向您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超过一个月但仍未满一年,则做视为已与贵方达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雇主有义务补签书面形式的合约,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薪资作为赔偿金;倘若在此之后,还未能签署书面版的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将继续依照双倍标准支付您的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贵司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下几个步骤值得考虑实施:首先,您需要运用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您与此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雇佣及被雇佣关系;其次,向所在公司发送正式书面通知,敦促他们尽快与您签署劳动合同,并明确指出,如无法按期履行签订义务,将会承担依法支付两倍工资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等等的风险;最后,如果您认定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本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而对于仲裁的裁判结果仍然存疑之人,还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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