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户口怎么上
在怀孕阶段完成离异手续并寻求对子女上户的母亲们,请知悉婴儿出生满一个自然月内,有掌管家庭户簿的家长、直系血亲、抚养人或邻居等,需向婴儿常居地户口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每位公民都应在自己的长期居住地进行常住人口登记,且每位公民仅能在一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怀孕期间离婚谁吃亏
在怀孕期间,法律允许夫妻进行离婚事宜。关于离婚问题的处理方式,夫妻双方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面,若妻子认为协商不再可能,她亦有权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依法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女方提出离婚外,男方通常不得自行主动提出离婚之诉求。当选择以协议离婚为主线时,夫妻双方需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涉及到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育等多方面问题的妥善处置,之后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便可圆满解决离婚问题。若是选择采取诉讼离婚方法的夫妇,若在双方沟通中无法取得明确结果,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启动诉讼程序离婚。在此过程中,原告方当事人(即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书及起诉书向法院提交申请,以便立案审理该离婚案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对于处于孕期的离婚母亲而言,请务必了解以下事项:待孩子降生且度过满月之际,请由与家庭户薄相关之负责人(家长、直接血亲、监护者或附近居民)前往新生儿经常居住地区进行出生登记业务。我们强烈建议在儿童通常居住之地完成户口注册事宜。每位公民仅能在一处地带进行永久性人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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