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家车超载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在机动车超载问题上,对于交强险来说,保险公司是不得拒绝履行理赔义务的。但是,对于商业险而言,保险公司则有权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商定。以上即为超载并非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唯一理由,以下三种情况同样适用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形:
(一)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处于醉酒状态下驾车;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私家车超载多少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车辆超载达到20%以上时,即被判定为危险驾驶行为。对于任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员而言,不论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是进行旅客运输活动,若其严重超出核定的乘客承载量以及法定的最高时速行驶,将面临着刑事责任的追究,即处以拘役之刑罚,同时还需支付罚金作为惩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涉及到机动车辆超载的问题上,虽然按照相关规定,交强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进行理赔处理,但是对于商业险部分,则需要依照具体的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是否理赔以及如何理赔。事实上,超载并非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唯一原因,以下还存在着三类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首先是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其次是存在欺诈行为;最后是未能按时支付所应承担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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