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才不构成诽谤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相关规定,诽谤罪的成立需遵循如下要件:首先,行为人实施了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公开侮辱、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其次,其行为必须具备情节严重这一要素。反之,若行为人的行为尚未达到“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的程度,亦或是情节轻微,那么便无法认定为诽谤罪。另外,若受害者未曾提出控告,且行为并未对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同样不能视为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第246条的相关法律法规,诽谤罪得以构成所需满足以下必要条件:首先,作为犯罪嫌疑人必须已实际实施过运用暴力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对他人实施公开侮辱、捏造不实情况恶意攻击他人的恶劣行径;其次,其所作所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尚未达至“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并恶意诽谤”的严重程度,抑或是其行为的情节尚属轻微,那么就无法将其判定为诽谤罪。此外,倘若受害者并未提出任何控诉,并且该行为也没有对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国家整体利益产生严重损害,那么同样不能将其视为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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