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生子分手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未步入婚姻殿堂便育有的子女即非婚生子女,关于此类情况下的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以及利于子女成长的准则来进行考量。
具体而言,一旦涉及到不满两周岁子女抚育权的分配问题,通常会将其交与母亲直接抚养作为首要参考。
然而,母亲倘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法院仍需按照程序将子女判给父亲抚养:
(1)母亲身患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可能损害子女健康的;
(2)尽管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但不去履行抚养义务,而此时父亲却有此愿望的;
(3)基于其他原因,足以证明子女确实不适合继续跟随母亲生活的,例如母亲的经济实力及生活环境对子女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或母亲的行为举止不当,使子女无法获得正常的成长环境,又或是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判处长期徒刑,显然无暇顾及其子女生存权益等等。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当他们的父母在抚育他们的问题上出现分歧,引发诉讼争议之时,法院将会尽力调解,确保在各方当事人都同意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方式:
可能将子女交由父亲抚养,或者让子女随母亲生活,亦或者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基础上,按月轮流承担家庭监护职责。
对于以上几种基本的抚养方式,法院均有权予以批准实施。
然而,如果双方因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有效协议,那么法院就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诸多因素,以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公正地作出最终裁定。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群体,他们的父母在抚养问题尚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应该尊重子女的内心真实想法。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家长可以不顾孩子感受任意决定他们的去向,实际上,只有在父母双方因抚养权引发纷争,且双方均具备抚养孩子的坚实基础的特殊情况下,法院才会考虑听取孩子自身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未婚生子分手怎么处理抚养费
如具备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当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如果需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则比例可以相应地有所提升,但通常来说不应该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没有固有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基准,依照前述的比例来确定。
然而,在出现特殊情况时,上述比例也可以相应提高或者降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未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与子女成长利益相结合是主要原则。在不满两周岁之际,通常优先将抚养权赋予母亲,然而如果母亲存在患有持久性疾病、疏于履行抚养责任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或成长的情形,则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当孩子年满两周岁之后,法院更倾向于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同时尊重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例如协商轮流抚养或者由某一方单独抚养。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会根据抚养能力和条件进行公正裁决。至于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的真实意愿也会得到充分考虑,但这必须建立在父母双方发生纠纷且均具备抚养基础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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