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女不赡养老人也不给予赡养费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儿女不赡养老人法律怎么执行
当子女拒绝承担赡养老年人的责任时,老年人有权寻求司法救济并将此问题提交至法庭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法官将会以调解为主要解决途径或在必要时作出裁判以促使子女遵守法定的赡养义务。倘若子女依然坚决不予执行法院宣告的裁决,那么法院将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以确保子女能够切实履行其应尽的赡养义务。这些强制性措施可能包括冻结子女的银行账户、直接划拨其存款等手段,以达到迫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年子女若未能履行赡养义务,则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陷入困境的父母有权请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当合格的申请人遇到未履行或拒绝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时,他们有权向特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手段,借助国家的强制力来确保执行依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中所明确规定的具体执行内容,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从而使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和实现。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远不止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民事判决书这一种类型,还包括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以及支付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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